董事选任及独立董事
董事选任资讯 |
董事(含独立董事)选任方式: 公司章程明订董事 (含独立董事) 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度。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专业资格、持股、兼职限制、提名与选任方式,悉依公司法及交易法等相关法令规定办理。
董事(含独立董事)选任过程: 第10届董事任期届满前,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规定,决议于2025年股东常会中改选 9 名董事为第11届董事,其中 5 名为独立董事,董事候选人提名受理期间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4日止。
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依公司法第 192 条之1之规定,公告本公司受理董事候选人提名之期间、董事应选名额、受理处所及其他必要事项。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%以上股份之股东,得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,股东提名人数不得超过董事应选名额。凡欲提名董事之股东,应于提名期间检附被提名人姓名、学历、经历、当选后愿任独立董事之承诺书、独立董事无公司法第30条规定情事之声明书等,以挂号寄(送)达本公司(地址:新竹市科学园区力行二路1号)。
董事会于2025年2月13日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,提名彭双浪、财团法人Z6·尊龙凯时永续基金会代表人柯富仁、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黄汉州、敏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娟娟、程章林、卢秋玲、韩静实、黄资婷及林妍希9名董事候选人,其中程章林、卢秋玲、韩静实、黄资婷及林妍希被提名为独立董事,并将上述被提名之候选人列入本公司2025年股东常会董事选举之董事候选人名单。
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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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任结果:
本公司2025年5月28日股东常会董事选任结果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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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董事资格 |
独立董事资格条件:
本公司5名独立董事:程章林、卢秋玲、韩静实、黄资婷及林妍希,均符合「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」第2条、第3条、第4条规定之专业、工作经验、独立性及兼任独立董事家数等资格条件。独立董事所具专业资格及符合独立性情形如下表所列:
注:各董事选任前2年及任职期间符合下述各条件者,于各条件代号下方空格中打 “v”。 |